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法要点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援助对象法律援助,是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的制度,是公法律服体系的组成部分。
一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下列人员之一,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人民检察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1未成年人;
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3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
5申请法律援助的死刑复核案件被告人;
6缺席审判案件的被告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其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对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以及死刑复核案件的被告人,法律援助机构收到人民法人民检察公安机关通知后,应当指派具有三年以上相关执业经历的律师担任辩护人。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二民事法律援助的对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依法请求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3请求发给抚恤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5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6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7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8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1英雄烈士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
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
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家赔偿;
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二援助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受理机构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三法律援助的形式法律援助机构可以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提供下列形式的法律援助服
一法律咨询;
二代拟法律文书;
三刑事辩护与代理;
四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家赔偿案件的诉讼代理及非诉讼代理;
五值班律师法律帮助;
六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形式。
四法律援助的申请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法定代理人侵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合法权益的,其他法定代理人或者亲属可以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亲属代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五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
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
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
一无固定生活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
二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
三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工人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六法律援助的受理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决定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决定不给予法律援助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或者要求申请人作出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补充材料或者作出说明的,视为撤回申请。
七先行法律援助的情形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
一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
二需要立即申请财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机构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的,受援人应当及时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
八终止援助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
一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
二受援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据;
三受援人利用法律援助从事违法活动;
四受援人的经济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
五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经被撤销;
六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
七受援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法律援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援助人员发现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九不予援助决定的救济措施申请人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法律援助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设立该法律援助机构的司法行政部门提出。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日内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或者责令法律援助机构改正的决定。
申请人受援人对司法行政部门维持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受援人相关费用的减免规定人民法应当根据情况对受援人缓收减收或者免收诉讼费用;对法律援助人员复制相关材料等费用予以免收或者减收。
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
十一虚构事实申请法律援助的后果受援人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法律援助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已实施法律援助的费用,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冒用法律援助名义提供法律服并谋取利益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工作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